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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刑拘的流程

作者:lvdong9992024-10-12 12:1432
拘留机关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且送往看守所羁押,在此期间要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61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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