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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作者:lvdong9992024-10-12 12:1470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内容为公诉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分别被告人死亡、被告人为十六周岁以下或者精神病人、指控罪名是否成立、过追诉时效等情况然后处理进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指控罪名与认定罪名不一致的,按审理认定的罪名判决有罪;依法认定无罪的,判决宣告无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宣告被告人无罪;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作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被告人不满十六周岁的,判决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裁定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的,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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