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期内解除是怎样的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履行期间想解除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一方不想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第五百六十三条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按规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二手房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履行期间想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不想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