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一房二卖
1、一房二卖的认定是:由于买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卖方诚信的缺失、利益的驱使以及法律规制的不足,使得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产高价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未必。成立诈骗罪通常要有“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行为及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房主一房二卖只是因为房子涨价要毁约多卖,通常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诈骗。这种情况下,房主通常是有解约、退款的意向,且有退款诚意的,只是对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
当然,也有确实构成诈骗的,房主以卖房为幌子,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通过相关事实和证据可以判断,在签约收费时房主就没有真正履行的意向,目的就是骗取多个买家的购房款。
一般来讲,构成诈骗的,往往是一房多卖,且房主骗取足够的钱财后会跑路。当然,准确认定还是要综合判断。如有构成诈骗可能,建议及时报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