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定义是哪些样子的
1、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定义是:大产权房是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可以合法进行买卖交易的房屋;小产权房是由乡镇颁发房产证,转让受限的房屋。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
1、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广义的小产权房分为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小产权房和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前一种小产权房,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部分产权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
而另外一种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是真正意义上的小产权,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甚至由于不合法,它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2、性质的区别。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也是小产权房价格低廉的主要原因。
虽然小产权房房子价格低,但伴随的风险却不容忽视。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小产权房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城市建设发展得不到法律任何与保护。因此为了减少大家的经济损失和日后的麻烦,购房者在买房时还是选择些大产权的房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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