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委托销售房屋为[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
第三条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委托销售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
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起价元/平方米,最高价元/平方米,均价元/平方米;
2.售价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至%;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
第六条销售计划及进度
第七条销售收款
甲方[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
(二)结算方式:;
(三)支付期限:.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代理。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代理销售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的,甲方有权在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