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未约定期限怎么办
1、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后的任意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时间,并在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
(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2)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3)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4、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买卖双方在主体适格,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因而不要公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