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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买家不想买房了理由是否充足

作者:jylele902024-10-12 12:1032

一、买家不想买房了理由是否充足

1、买家因个人意愿不想买房了理由不充足。合同一经成立无违法违规就生效,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就需要如约履行合同,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除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买家不想买了不属于不可抗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什么借口可以导致合同无效

可以导致合同无效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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