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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商品房共同还贷离婚后怎样分割

作者:wshiuu2024-10-12 12:1016

华律网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可见,在胡先生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胡先生。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6年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胡先生应对王某进行合理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由胡先生承担。(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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