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笔试还应考查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 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注1:初中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