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达到所报考学段的学历要求。一般要求为: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考生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
3.考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社会考生的考试地区应与户籍、居住证申领地一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选择生源地和就读所在地参加考试;
4.考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5.考生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