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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出租房转租要注意哪些

作者:kexue6662024-10-12 12:0851

一、出租房转租要注意哪些

1、出租房转租要注意查看原租赁合同;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出租前结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所需的材料

房屋转租时,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并应在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

3、转租合同;

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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