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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贷款买房可以写小孩子的名字吗

作者:chenbaaixuexi2024-10-12 12:0768

一、贷款买房可以写小孩子的名字吗

父母在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时,是可以将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若子女尚未成年,房产证上便无法单独标注其姓名。在此情况下,采用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购买房产,是无法向银行申请到贷款的。若要以子女之名购置房产,则需考虑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付清全款;另一种是由子女的父母与其共同成为该房产的所有者,并进行为子女代为偿还贷款且负担相应债务连带责任的公正事宜。唯有此举,子女的父母才得以获得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资格。

在此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出于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充分保护,以子女之名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在子女年满18岁前,原则上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行为。倘若子女已成年,父母在申请购房贷款并将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时,并无太大障碍。相比之下,由于已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房产,未来再次购房将被视为二套房产,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会随之上升。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有贷款的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在此,针对第一种情况,若被执行人有抚养责任者具备另一套无需任何额外支出便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用房,例如,被执行者为老年人,尽管其名下的房屋仅有一套,其子女拥有足够的房产以保证老人的日常生活。

当执行令状生效后,被执行人出于逃避偿债之动机,将其人名下的其余房产进行转让或转移,导致本人仅存有一套可用房产,此种行为并不在应受豁免的范畴之内,因被执行人逃避履行债务乃是其主要意图所在。

接下来,倘若申请执行人依照所在地政府对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准则与规范,为被执行人和其赡养亲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住所,如根据当地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临时周转房等措施。

该项规定亦给予了选择性解决方案的可能性,或是申请执行人决定基于所在地区房屋出租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从被执行人房产的变卖所得款项中扣除5到8年租金金额。

此举意在积极鼓励并协助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若执行令状本身明确限定需交付出居住性质的房屋,则法院须严格遵守执行令状所确定事项进行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可能需要寻找替代性住房,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过渡期限,因此法院在此方面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予以妥善安排。总而言之,以上多种所述情形均充分展示了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原则过程中既全力以赴地打击老赖,又始终关注和维护被执行人及家人基本权益,确保他们不会流离失所的全方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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