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定金和会员费能退吗
如今的开发商为了确保自身利益,通常会在与购买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前,采用预先认定购买、预订或预选等途径收取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许多购房者错误地理解,在拥有定金权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随意选择是否接收该商品,倘若决定抛弃该商品时,定金便视为其赔偿费用;对于房屋购置来说,亦是如此,部分消费者认为只要与卖家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成功购房,定金均无法返还,甚至有少数人主动放弃索要定金,实际上这种观点存在误区。
事实上,定金是具备可退还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买房子定金能退吗
如存在应当退还定金的情形,则当事人有权要求退还定金额度。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可构成退订金的法定事由:其一,若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性看法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退还定金;其二,当事人需在预购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否则便需要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此点。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研究合同条款制定与商议过程中的相关纪录进行举证,同时亦可借助录音材料等其他形式加以佐证。
如购房者明确表达自身不愿购买该房屋且此种行为构成违约,当事人亦可通过增设补充协议的方式,实现返还定金之诉求。
至于那些未经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内部认购等项目,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实际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均有权申请全额退还定金,而无需投入过多精力进行取证工作,只需依法提起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