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夫妻购买房屋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简称“房产证”)时,可以选择仅由其中一人作为持有人。
有权威的国家法规未对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人数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夫妻经协商未能就产权归属达成明确协议,或者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所有购房款项皆来源于单一人的资产投入,那么即便在房产证上仅记载了一方的名称或仅仅将其登记在单独一方名下,亦可视为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收费吗
在夫妻间转让房产时,相关费用是必须支付的。
共同共有的房产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由于夫妻对于财产进行分割使得原本属于共同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其中一方,这其实是房产共有权利的变更过程,并不适用于现行的契税政策中规定的需缴纳房产转移税费的范畴。
所以,关于离婚后剩余房屋所有权归属者,政府无需征收契税,仅限于收取一些基本的工本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