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可以吗
若以夫妇名义借款并购入房屋,房产证上既可载明一位购房者之名,亦可包括两位购房者之名字。
无论如何,此种情况下的房屋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事务。
在夫妇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尽管房产证上仅显示其中一方的姓名,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此外,由双方家长资助购置的不动产,如果其所有权登记在某一方后代子嗣的名下,则依照各方家长所提供资金比例,该不动产可以视作由两位家长与所属继承人依照所占份额分别拥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子贷款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关于已婚人士购买房产时的贷款审批手续,必须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无可回避的是,以下几点是我们亟需关注的内容:
(1)当购房协议中的买方为夫妻关系时,必需由两个人同时签署,之后房产管理局将会颁发两份产权证明,这类房产被称之为“共有财产”;
(2)若购房协议的买方仅为夫妻一方,那么该购买者便可独自完成签名,无须另一半的配合;
(3)至于通过贷款方式购置房产,无论购买者是夫妻一方或是双方,均需在贷款协议中签字确认;
(4)对于已婚夫妇共同购置房产的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申请房贷过程中以及房产转让程序中等多个环节里,都务必确保夫妻双方能够同时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