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可以只属于一方吗
完全可以做到。
当夫妻二人婚后购置房地产时,不论是将其登记为夫妇双方的姓名还是仅为其中一方的姓名,此房产皆应被视为夫妻婚后共有的财产,除非在该方姓名之后明确标注了“单独所有”字样。
在此情况下,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便成为一方的专属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将无法对此进行分割。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配偶需撰写一份关于放弃对该房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在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备案。
如此办理完毕后,所获得的房产证上仅会出现一方的姓名,且在其姓名之后会附带括号内的“单独所有”字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若父母对赠予子女房产一事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为仅赠与其子或女个人,且过户程序完备,则此房产应视为父母专赠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反之,如果父母未曾表态,也无相关协议,完成的房产过户即被视为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