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完买卖合同多久交税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纳税人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申请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后,才能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