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到期,房客不搬怎么办?
当你遇到房屋租赁期满租客却迟迟不愿搬迁的困境时,作为房东,你有权考虑以下几种解决办法:首先,你可以主动与租客展开深入洽谈,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方案,以达成和解。
然而若协商不成,你还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提交请求,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审查租客的物品并予以清点,然后采取必要的保留手段,例如封存以及撰写公证书等。
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清点结果经过双方明确的签字确认,以便今后做参考之用。
无论何时,若租赁协议到期,承租人都应将所租赁之物品归还给房东,并且在严格遵守约定的前提下,或者根据租赁物已然使用的情况作出相应程度的恢复工作。
假如租客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且房东对此未曾提出异议,那么原有的租赁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只是形式上会转变为不定期合同。
对于那些希望续租的租客来说,当租赁合同正式到期之后,他们依旧有权利使用所租赁的房子,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与房东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反过来,对于某位决定不再期待与租户共建合作关系的房东而言,他完全有资格要求租客房限期内迁出其居住地。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租房时电器坏了谁付钱
对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租房问题——承租方家电设备损毁所引发的责任分配问题,其最终结果往往取决于损害产生的具体原因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租赁协议中所签署的相关条款。
依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出租方(即房东)常常被赋予了对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相应的电器设备以及家庭用具)进行维修保养的法定义务,除非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在签订合同时就有特别的约定。
假如,这些电器设备因自然损耗或是合理使用而发生了瑕疵损坏,这时候,应该由作为出租方的房东来负担起修理责任。
如果电器设备的损坏源于承租方的过失,例如恶意破坏等行为,那么承担修复职责的责任就应当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当出租方拒绝执行维修任务或者已经在合理期限内尝试但未能修复好设备后,承租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事宜,并向出租方提出支付维修款项的请求,或者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从租金中予以扣除。
若因维修工作使得房屋未能满足当事人的租赁需求,承租方据此有权通知出租方终止租赁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