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买房子男方把手付付了,如果离婚这个房子要怎么分
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任何一方的财产均可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富,因此,即便在婚后购买房屋的首付款仅由男方承担,此项房产也应被划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资产,在面临离婚的局面时,双方理当以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处理。
倘若用于支付房产首付款的资金来源于男方的父母,且该房产登记在男方本人名下,如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笔款项确实由其父母所贡献,那么此项首付款便会被归类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剩余的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则仍将被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反之,若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笔款项系由某一方父母所贡献,那么该房产便会被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房子卖不掉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离婚问题中如涉及房产交易事宜,可进行选择性的不进行售卖。
在此种情形下,尽管有一方对于出售房产持有异议,然而司法机关通常会采取决断性措施,将房产判给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而被授予房产的一方则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