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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办理假离婚法律怎么算

作者:xxjiangzhishi2024-10-12 12:0399

一、为了买房办理假离婚法律怎么算

“假离婚”即夫妻中至少有一方未经真实意愿,受另一方欺骗,做出离婚声明。

它包含两类情况:一种是故意离异,另一种则是欺诈性离异。

前者指双方为达成某种目的,暂时协议离婚,待目的实现后再复婚;后者则是表面上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实质不符合离婚规定。

关于此种情况的效力,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虚假离婚双方均未再婚,则可申请宣告该离婚无效;如已再婚,则视为有效,此时,虚假离婚方无法要求宣告其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房子没交房离婚怎么判

1、关于离婚期间尚未交割的房产问题,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需待房产所有权明确之后,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如双方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暂不对此类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做出判决,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当事人暂时使用该房产。

2、在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若发现夫妻双方均未获得房产所有权,则不会对房产的归属问题做出判决,而会要求当事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当男女双方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后,若仍对房产归属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由法院对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确定房产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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