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确权时可以更改名字吗
宅基地经过明确的产权归属之后,确实是具备变更其持有人姓名之可能性的。
此举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需依循特定的程序流程。
下文将为您详尽阐述宅基地确权后变更姓名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1.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当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时,权利人有义务在相关法律文件生效或事实发生之日起,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
2.所需资料:在进行宅基地姓名变更的过程中,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等必备文件。
3.变更条件:宅基地变更登记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房屋坐落位置变更、房屋建筑面积增减等情形。
4.注意事项:鉴于各地区的政策差异性,具体的变更申请还需符合当地的宅基地政策规定。
变更姓名时务必关注户口问题。
建议在变更之前,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必要困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关于宅基地产生纠纷,其主要的解决途径包括:
1、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冲突问题,应由相关各方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共识;
2、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机关团体之间的宅基地争端,须交由所在乡镇或县级及以上级别政府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在出现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争议时,相关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应施以坚决制止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若当事人对于有关政府部门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则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外,宅基地纠纷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这一方式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