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因此,判断夫妻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是否在结婚前取得,并且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否则,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