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期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产权登记一方会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