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资格考试分为中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两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
1.学历要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2.专业要求:申请人所学专业应与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相关。例如,申请数学教师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或相关专业;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
3.普通话水平: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育教学能力:申请人需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能力。
5.身体条件: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幼儿园教师资格
1.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申请人所学专业应与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相关。
3.普通话水平: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教育教学能力:申请人需通过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游戏活动组织与指导、环境创设等方面的能力。
5.身体条件: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其他要求
1.户籍或人事关系: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等。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背景、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同时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