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等。4、其他法定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