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协商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是已经拿到了离婚证,那么一般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的,但如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工同财产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