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