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1、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
2、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3、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我国法律上目前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相关情况以同居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