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借款不一定算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2、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为一方个人的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