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没有档案。法院的判决书并不会直接寄到民政局,那边是查不到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档案不会自动更改为离异,判决书和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就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等于离婚证。但婚姻无效的判决,法院会送达判决书给民政局,是直接有记录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