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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要什么手续和要求

作者:xiantjy15972024-10-12 11:5597
法院离婚都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后,通知缴费;

3、当事人依据法院的要求参与庭审。且庭审前应当进行调解;

4、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后,当事人领取生效裁判文书。

法院离婚需要的要求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离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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