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半年不能视为直接离婚。首先,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调解过后,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解除婚姻关系还是需要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或是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