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过错行为而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重大过错行为包括了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家暴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都侵害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权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