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且男女双方度过冷静期后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