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前财产的界定: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