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如下:(1)不忠实行为;

(2)重婚;(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4)家庭暴力;(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6)不良恶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