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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哪些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作者:yuyuqzi2024-10-12 11:5463
如下相关人员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

(一)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重婚为由,主张撤销婚姻;

(二)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主张撤销;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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