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监事会主席有实权,担任监事会主席的人员一般需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药坚持原则,廉洁自持,熟悉经济工作等,平常负责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财务资料等事务,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