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日前抓获嫌疑人,其对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之前有非法行医前科,目前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华律网律师介绍,下旬的一天,家住东莞的市民刘先生前来派出所报警,称他的女朋友韦女士之前怀孕4个月,5月19日晚上,在光明新区东坑村一个无证诊所做引产手术时出了意外,民警立即赶到该诊所,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于是向刘先生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
华律网律师表示,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确定了嫌疑人为女子张某,并且对其办理了网上追逃,但是嫌疑人一直没有“触网”,被害人经济条件比较差,希望能够帮助他们,于是民警一边抓捕嫌疑人,同时联系慈善机构对受害人提供救助,初,民警掌握到相关线索,前往四川达州,1月5日晚上在其家里抓获了嫌疑人张某炼
据嫌疑人交代,事发后,其感到精神恍惚,于是离开了住处,四处打工,份回到四处老家后就一直没有外出过。的时候,嫌疑人张某炼就曾经在深圳因为非法行医被取保候审。目前受害人被鉴定为重伤,嫌疑人已被光明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