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dong3332024-10-12 10:4281

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网友提问:

拘留和管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二者分别由什么机关执行呢?在期限上有什么不同吗?

律师解答: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3、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