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1.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不含本数)至一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
3.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数)至二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3000元。
1.经济犯罪。
硕识网提醒您,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财产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3.其他法律规定适用罚金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