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抗税罪的认定: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