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可以抵管制吗
行政拘留无法折抵刑事拘留,但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可按比例转化为刑期;管制刑罚中,判决前已被先期羁押者,每日以二比一之比率折抵刑期;拘役刑罚中,每日以一比一之比率折抵刑期;而在有期徒刑刑罚中,每日则以一比一之比率折抵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且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应依法将其折抵相应刑期;同样地,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且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对当事人实施罚款,也应将其折抵相应罚金。
《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行政拘留10天是不是案件结束了
当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拘留之后,并不意味着此案已经结束。
实际上,他们还需经历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便会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