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共同犯罪主体应怎样定性

作者:jiatjy662024-11-10 04:4954
共同犯罪主体的定性:
1、无身份者勾结有身份者共同作案。在这种情况下,无身份者因与有身份者联结而具备了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对各共犯人应统一以该身份犯罪处罚。
2、不同身份者勾结作案。由于各共犯人具有不同的身份,从身份犯罪的特殊构成出发,他们在共犯中都获得了对方的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