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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盗窃共同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作者:lanlanjiatingjy2024-11-10 01:4298
盗窃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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