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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如何办理团伙犯罪的案件

作者:leng9992024-11-09 23:4964
团伙犯罪的案件的办理:凡其中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应按犯罪集团处理。不符合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按一般共同犯罪处理,并根据其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情节,该重判的重判,该轻判的轻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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