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遗罪和漏罪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bibi77772024-11-09 21:5385
遗罪和漏罪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后,未判决的其他的罪行。如果法院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遗罪或漏罪的,则应当对该罪作出判决,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