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抢劫的,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