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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罚金的适用方法有哪些

作者:leng9992024-11-09 09:4754
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选处罚金,是指罚金可以作为一种选择,它与主刑一样并列;
2、单处罚金,指的是法院只能对某种情况下的犯罪人单独判处罚金,而不能选择其他刑罚;
3、并处罚金,对特定的犯罪人不仅要处以有期徒刑等主刑,而且还必须同时处以罚金;
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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